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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率仅0.3%!审核不合格原因为人员社保不达标、技术负责人无相关业绩等!一周内连发3批审查意见,321家企业申请,仅1家同意!

发表时间:2023-05-15 11:13

来源:辽宁省住建厅

今年5月以来,辽宁省住建厅关于《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》乙公示三期:资质申报通过率不容乐观!


▶5月5日,建筑业(市政方面)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:

公示时间为: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8日!

56家企业资质申报:其中55家企业申报市政二级资质,1家企业申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!   均不同意


▶5月8日,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:

公示时间为:2023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10日。

167家企业申报(升级、新办、增项)资质:仅1家同意166家企业不同意


▶5月11日,关于建筑业(市政方面)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

公示时间为: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5日。

98家企业资质申报:其中97家企业申报市政二级资质,1家企业申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!   均不同意


审核不合格原因有人员社保不达标、技术负责人无相关业绩、人员“挂证”等。其中,所有不合格原因均有“人员社保不达标”这一项。


原文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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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筑业(市政方面)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

按照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建部令第22号)有关规定,我厅对大连明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6家申请建筑业(市政方面)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,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: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8日。

对审查意见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,相关材料(文件名称为:企业名称+资质名称)上传至邮箱spc.szjt@ln.gov.cn。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、地址、邮政编码。

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,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,我厅将按照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要求,给予警告,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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